生态“警”相随,耿马公安救助“落单”猫头鹰
【来源:临沧警方】
近年来,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日益增高,遇到“落单”或者不熟知的野生动物时,常常会选择报警救助。5月19日,耿马公安环食药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:“在我们院子里有一只可爱的猫头鹰,人走近了也不飞,不知道是不是受伤了,请公安民警来救助。”
接警后,民警立即赶往现场,经民警初步检查辨认,该猫头鹰精力充沛,未发现明显外伤。
随即,民警联系林草部门工作人员,经林草部门工作人员检查辨认,该猫头鹰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——角鸮。

为了使其得到更好的救助,民警将该猫头鹰移交林草部门工作人员。

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
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
如发现受伤或被困的野生动物
请第一时间联系林业、公安等相关部门
避免与野生动物直接接触
防止误伤或被抓伤、咬伤
猎捕、交易、运输
食用野生动物等均是违法行为
若发现此类线索
请及时向林业、公安部门举报
临沧警方
审核:赵文龙 责编:陈 攀 编辑:魏正纪
来源:耿马警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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