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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检察守护刑罚执行公平正义“最后一公里”,查办相关职务犯罪72人

0次浏览     发布时间:2025-07-09 22:54:00    

荆楚网(湖北日报网)讯(记者张扬 通讯员陈鹏、朱晓华)7月9日,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第六届“新时代检察宣传周”的统一部署,湖北省检察院召开“加强刑罚执行监督,维护社会公平正义”主题新闻发布会,通报2021年以来刑罚执行监督工作主要情况、刑罚执行监督典型案例,并回答记者提问。

省检察院党组成员、副检察长余书金介绍,近年来,全省检察机关立足宪法法律赋权,健全完善“派驻+巡回+科技”等监督机制,不断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,促进刑罚执行严格依法进行,为法治湖北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。

加强刑罚执行监督,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。全省检察机关坚持高质效办案,刑罚执行监督质效与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。

加强刑罚变更执行监督,减刑、假释等规范适用事关惩治预防犯罪效果,事关公民基本权利保障,事关社会稳定大局和司法公信力,社会高度关注。检察机关突出对职务犯罪、金融犯罪、涉黑犯罪等“三类犯罪”及重点环节监督,提出书面监督纠正意见8842人,采纳率98.7%。

一方面,大力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“纸面服刑”“提钱出狱”等问题。另一方面,注重保障罪犯公平享有减刑、假释、暂予监外执行权利,更好发挥制度效能。湖北刑罚变更执行监督经验被最高检推广。

湖北检察机关加强刑罚交付执行监督,持续开展专项活动,监督收监执行3502人,协同多部门解决病残犯“收押难”“收监难”问题。加强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监督,开展“雷霆行动”等专项活动,提出书面监督纠正意见15272件,采纳率99.9%,推动2.17亿元执行到位。

社区矫正监督方面,会同省相关执法司法机关会签《湖北省社区矫正工作细则》,监督协同社区矫正机构加强监管工作,核查纠正脱管、漏管人员,监督收监执行严重违规罪犯,提出书面纠正意见采纳率98.5%,并协同完善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工作机制。

加强查办刑罚执行领域相关职务犯罪,坚持纠正违法与查办犯罪结合,惩治司法腐败,紧盯重点环节,查办相关职务犯罪72人,有罪判决率100%。

树牢全局意识,在促进高效治理中服务保障平安湖北建设。全省检察机关依法履职,突出源头预防,与刑罚执行机关加强协作配合,助推平安湖北建设。加强在押人员人权司法保障,畅通权利救济渠道,受理控告、举报、申诉,监督纠正执行不当案件1029件。通过教育改造促进罪犯回归社会,融入社会治理格局,参与构建多元协同治理体系,配合做好安置帮教等工作,预防再犯罪。维护监管秩序安全稳定,监督场所落实安全防范措施,提出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1128件,严惩破坏监管秩序犯罪,起诉狱内又犯罪41人。

强化自身建设,以创新优化工作机制为牵引提升工作质效。完善“派驻 + 巡回 + 科技”监督机制,巩固加强派驻检察室“阵地”建设,办理监管场所“跑风漏气”“捎买带”等违法违规监督案件74件;发挥巡回检察“利剑”作用,发现刑罚执行和监管执法问题5770个,移送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线索148条;创新科技赋能“手段”,协同推进办案平台建设,研发法律监督模型12个,移送线索成案2421件,6个模型上架最高检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并在全国推广。

深化一体履职和外部协作机制,加强指挥中心建设,与多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,与纪委监委加强衔接,形成反腐合力。加强队伍建设,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,开展优秀法律文书和典型案例评选活动,提升队伍素能。刑事执行检察部门 1 个办案团队被评为全国优秀办案团队,1 名同志被评为全国优秀办案检察官,9 名同志入选全国巡回检察人才库,7 件案件被评为全国典型案例。

发布会上,省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、宜昌市检察院、荆州市江北地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围绕检察机关巡回检察、“派驻+巡回+科技”刑事执行监督机制、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查等热点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。

湖北 检察院 【纠错】编辑:张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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