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监局回应蜜雪冰橙“高仿店”:整个门头都将换掉,有类似情况欢迎市民反馈
近日,有网友拍摄视频称,在四川屏山县,出现了一家蜜雪冰城“高仿店”。乍一看,店家招牌使用的颜色、logo等与大家熟知的蜜雪冰城颇为相似,但店名却叫“蜜雪冰橙”。8月18日,屏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工作人员告诉九派新闻,目前这家店已经在整改过程中,“不仅是名字要改,包括logo、颜色等,整个门头要换掉”。
该工作人员说,尚不清楚该门面后续将更换为什么名字,但取名不能侵犯他人法律权益,“现在这家店(门头)应该已经暂时覆盖了,要重新做一个。”其称,这家店是在装修的过程中被市民发现的,后续辖区内如有类似情况发生,也欢迎大家及时反馈,他们会去核查。

蜜雪冰橙门头与蜜雪冰城品牌标志高度相似。 图/百姓关注
同日,九派新闻致电蜜雪冰城官方,其表示已知晓该情况,会反馈到公司相关部门。
对此,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在接受九派新闻采访时表示,“蜜雪冰橙”的店名、招牌设计、宣传语以及“雪王”形象都与蜜雪冰城高度相似,容易使消费者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,构成商标侵权。
同时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规定,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、包装、装潢,造成与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,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,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。这种装潢设计导致消费者误认为蜜雪冰城而购买,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。
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责令仿冒者立即停止侵权行为、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制造工具、处以罚款等。对于实施混淆行为的,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没收违法商品。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,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;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,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。情节严重的,吊销营业执照。
九派新闻记者 杨臻
编辑 王佳箐 肖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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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来源:九派新闻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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