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在省级机关工作,收入35万到40万”相亲视频系摆拍已下架,律师:面临处罚
近日,一男子自称“在太原省级机关工作、年收入大概35到40万”的相亲视频遭网友质疑。
视频由“太原青柚街坊”发布,视频下方评论均质疑该男子身份的真实性。而该男子在四川“成都优圈恋爱”发布的相亲视频中称,自己工作定居在成都。上述两段视频均为同一男子、同一场景,只是工作定居地址不同,话术几乎一致。

据新京报报道,3月10日,记者从太原警方获悉,经警方缜密工作,上述视频系虚构摆拍内容。目前,太原、成都警方正进一步调查。

3月11日,潇湘晨报记者通过平台查询发现,“太原青柚街坊”、“成都优圈恋爱”两个账号均已不再显示,原视频也已经找不到了。
国家“双千计划”法学专家、芙蓉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平凡分析,根据太原警方披露的信息,男子及其背后的MCN机构发布虚构摆拍视频的行为违法,可能面临以下法律制裁:
该男子在相亲视频中虚构自己的身份和工作收入,以此吸引公众关注和潜在相亲对象的兴趣。这种行为构成了虚构事实,骗取他人关注,违反了网络信息真实性的基本原则。虚构摆拍视频在网络上广泛传播,可能引发公众误解和不必要的恐慌,从而扰乱公共秩序。特别是在相亲这个敏感话题上,虚假信息的传播可能加剧社会矛盾和不信任感。
根据我国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的相关规定,散布谣言、谎报险情、疫情、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,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并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。对于本案中的男子及其背后的MCN机构,如果其行为被认定为故意扰乱公共秩序,将面临行政处罚。
在某些情况下,如果虚构摆拍视频的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,还可能触犯刑法。例如,如果视频内容涉嫌编造、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、寻衅滋事罪等,行为人将可能面临刑事处罚。不过,本案中的具体情况尚未明确,是否构成刑事责任需由司法机关进一步调查判断。
陈平凡提醒,作为内容生产者和传播者的重要一环,MCN机构在审核和发布内容时应承担起更大的责任。如果MCN机构明知或应知内容虚假而仍予以发布或推广,将可能承担连带法律责任。
潇湘晨报记者曾永红 曹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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